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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盐雾试验箱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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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公司新闻 > 高低温试验箱GBT2423.1-2008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的最后检测
公司新闻
高低温试验箱GBT2423.1-2008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的最后检测
2014-06-12IP属地 火星36
   高低温试验箱GBT2423.1-2008-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的最后检测是按照相关规范的规定可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最后检测:
      a)高温时;
      b)紧接试验样品从箱内取出后;
      c)干燥后。
     高湿条件下获得的许多检测结果不能和初始检测或样品取出箱外后获得的检测结果做直接比较。
      高湿条件下的检测:在6.3.1.4描述的3.5h期间的最后2h内进行检测。
      相关规范应规定在高湿条件下进行检测时应遵守的特别注意事项,包括在需要时出去试验样品表面水滴所采取的方法。
      试验样品从高低温试验箱内取出后立即进行的检测
      最后循环一结束,应将试验样品取出箱外并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检测。
      如果初始检测不是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则本次检测采用的环境条件应与初始检测的相同。
      已做规定的电性能和机械性能的检测应在试验样品取出箱外后1h~2h内进行。
      在此期间的早期所进行的检测,可在此的后期仅再重复1次,后期所测得结果将作为失效判定的依据。
      干燥恢复后的检测:最后循环一结束,应将试验样品取出外箱,并在标准大气条件下保持24h后再进行规定的最后检测。
      如果初始检测不是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则本次检测采用的环境条件应与初始检测的相同。
      高低温试验箱最后检测可在24h内进行,但只有在24h快结束前获得的检测结果才能失效判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