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喉镜片使用说明书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喉镜片
【规格型号】0#、1#、2#、3#、4#
【生产许可证】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080036号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62660346
【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20162660346
【结构与组成】本产品由镜片主体及导光光纤组成。
【产品性能】
1、喉镜片表面应清洁、光滑、无杂质、无毛刺、无注塑流。
2、光源接通后比接通前的亮度损耗相比应不高于10%。
3、与镜柄配合处平面应与导光光纤截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且导光光纤截面正对镜柄光源,连接应牢固。
4、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5、产品应无菌。
【适用范围】配合麻醉咽喉手柄,供临床喉部检查、急救及麻醉手术时协助插管用。
【禁忌症】无绝对禁忌症。
【注意事项】
1、本品属一次性用品,包装破损,严禁使用,用后销毁。
2、生产批号见包装封口处或合格证,灭菌日期见外包装箱。
3、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使用方法】
1、选择适用患者的规格型号,确定外包装完好后打开包装。
2、先将镜片和镜柄连接,使镜片与镜柄金属部件配合,这时镜片照明打开。
3、将镜片插入口腔及咽喉部,挑起患者会厌部暴露声门,指引医护人员准确进行插管或喉部检查。
4、产品结束使用后按医疗垃圾处理,以免造成污染。
【贮存方法】
1、本产品应用有遮蓬的车厢、船舱装载运输,并保持清洁,不得重压、阳光直晒和雨雪浸淋。
2、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剧烈碰撞;
3、本品应贮存在远离火源,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清洁的环境内。
【注册人名称】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 所】长垣县丁栾镇北工业区
【联系电话】0373-8976668
【售后服务单位】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 所】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生产地址】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联系方式】15603800062